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55号文核准,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7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发行完成后,完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修改章程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二条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 第二条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 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
设立,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 立,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0481000015403。 91320400137566304M。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月【】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证监许可【】号文批准,首次向 许可[2017]1655号文批准,首次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年【】月【】日在 2,000万股,于2017年9月2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易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万元。 8,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5日